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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西城区机构改革方案》,设置西城区企业工作委员会(简称企业工委)。企业工委是管理商贸、城建、工业企业党建及干部工作的职能机构。 一、职能调整 根据区委工作要求及企业发展增加以下职能。 (一)指导改制企业(含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搞好党的建设,探索企业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改进企业党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 (二)协助区委组织部管理企业领导干部。 (三)指导企业做好改革过程中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协调有关方面做好职工的安置工作。 (四)指导企业党组织做好党委(总支、支部)换届选举和企业党组织设置调整。 (五)在区纪委的领导下做好企业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和检查工作。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区企业工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企业党委(总支、支部)搞好党的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工作部署在企业的贯彻落实。 (二)指导改制企业(合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搞好党的建设,探索企业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改进企业党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 (三)指导企业党组织做好党委(总支、支部)换届选举和企业党组织设置调整。 (四)协同区委有关部门,搞好企业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党员、职工的宣传教育及企业文化建设。 (五)指导企业做好改革过程中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协调有关方面做好职工的安置工作。 (六)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管理权限,协助区委组织部管理企业领导干部。管理资产公司所属工业企业领导干部的考察及任免。培养和选拔后备干部。对企业干部工作进行指导。 (七)指导企业党委(总支、支部)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协助区工会做好企业厂务公开工作。 (八)在区纪委领导下做好企业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和检查工作。 (九)加强同有关部门的联系和配合,保证企业中心任务的完成。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委企业工委设3个职能组(科)。· (一)综合管理组 负责部门机要、保密、文书档案、信访以及印鉴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的起草以及内外部的协调、联络和部门日常管理及服务性工作;负责催办查办部门各项工作的落实。协助部门领导完成其他各项工作; 负责指导企业和改制企业(含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党组织搞好党的建设工作,在改制过程中坚持党组织同步设立,党组织工作制度同步建立原则。负责对企业党建、改革及发展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指导区委未授权的企业党总支及党支部的党员发展工作;负责指导企业党组织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工作的领导;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厂务公开工作;负责指导企业改制和网点拆迁过程中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及职工安置的协调工作;组织并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文体活动,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协助区委有关部门搞好企业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党员教育工作。 编制2名 (二)干部管理组 负责企业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察、任免和后备干部的推荐、考核、建档、培养、调整和任用工作;负责企业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和政治理论、市场经济相关理论的培训工作;负责指导企业党委(总支、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协助区纪委抓好企业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大力推进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及行政领导聘任制,在企业改制中,参与领导班子成员的安排,并提出党务干部人选。 编制1名。 (三)监察科(人员编制与干部管理组合编) 负责所属企业的监察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区委企业工委行政编制6名,领导职数3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纪(工)委书记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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