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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北京市西城区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方案》,西城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西城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简称区台办),是西城区委和西城区人民政府主管对台工作的职能部门,与区委统战部合署办公。 一、基本职能 区台办是区委、区政府负责本区台湾工作的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归口“组织、指导、管理、协调”本区的对台工作,处理涉台日常事务,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做促进祖国统一的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区的对台工作。 (二)指导、检查全区各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区委、区政府有关对台工作部署情况。 (三)制定全区对台工作规划;结合本区对台工作实际,向区委、区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起草本区有关涉台事务的管理规定和意见。 (五)负责本区对台交流和交往工作,接待来我区的台湾同胞,组织本区赴台团组,办理赴台人员手续。 (六)处理全区涉台重要活动和重要事件。 (七)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对台经济工作;研究提出全区对台经济工作的意见;组织协调台湾同胞来京投资的相关事务。 (八)负责本区对台宣传、涉台宣传教育和有关对台工作的宣传、报导信息工作。 (九)根据有关规定,联络接待台湾上层人物、联络台湾上层人士在我区的亲属。 (十)负责联系区内台胞及台湾同胞在京亲属,引导台胞台属为祖国统一做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其它群众团体的涉台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的事务工作。 (十三)承办市台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区台办设两个职能组。 (一)经济、交流组: 统筹和指导全区对台经济工作,研究提出吸引台资发展规划的意见,协调开展吸引台资工作;协调区有关部门处理台资企业中发生的纠纷和案件;负责台资企业的初审确认;做好北京市台资企业协会西城地区活动中心的日常事务工作;编辑印发《西城台企信息》;深入台企、了解投资台商的思想状况。 负责本区的对台交流交往工作,起草有关管理办法;负责筹备区内赴台交流项目的落实,办理赴台人员的审核手续;组织接待来我区参访的台湾团、组、队;指导区属相关单位和市、区级涉台“窗口单位”做好来京台胞的接待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涉台突发事件。 编制2名。 (二)联络、宣传组: 负责全区对台联络工作;承办台湾上层重要工作对象的联络和接待;负责与台湾上层人士在京的亲友、亲属联系; 归口管理本区对台宣传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对台宣传工作和涉台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区内基层单位对台干部的培训;指导协调西城区“青少年祖国宝岛台湾教育基地”的工作; 负责区内对台工作的调查研究;起草台办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了解反映区内对台工作情况,分析和上报信息;编辑《西城台讯》;负责涉台信访接待处理;涉台文件管理、档案收集;保密、涉台刊物发放、征订等工作。 编制2名。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行政编制为5名。领导职数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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