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是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城建环保工作的办事机构。在人大常委会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主要职责是:为人大常委会对城建环保部门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服务;对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在本区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为常委会审议提出意见;对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调查;对区政府办理代表有关议案的情况组织代表进行视察、检查,为常委会审议提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