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联络室是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代表联络工作的主要办事机构。在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主要职责是:依照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及北京市实施代表法办法,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要求,监督、检查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向常委会提出办理工作报告;组织好区人大代表联组评议、学习等活动和北京市人大西城团的代表小组活动,联系代表,向常委会反映代表的意见、要求和建议;进行区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向常委会提出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