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财经工作委员会围绕《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的修改工作积极进行座谈(2004.06.27)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办公室的要求,近日,区财经工作委员会围绕《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的修改工作,会同区旅游局和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等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地座谈研讨。座谈认为“草案”结合北京市旅游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全面贯彻了《行政许可法》,总体上看是比较好的,比较成熟可行的。为了使“草案”更加完善,在内容和文字表述方面提出了十四条修改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涉及对“旅游业”的定义表述;建立较为完整的旅游管理体系;加强与周边、国内外重点旅游城市及区域的旅游合作;按照国内外先进标准,加快旅游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旅游合同纠纷处理;利用非机动车在二环路以内的文化保护区,开展“胡同游”等旅游项目的管理。希望通过进一步修改,使“草案”更加完善,各项条款更加严谨、简练和通畅,基本概念以及文字表述更加准确,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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