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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了区检察院、区红十字会关于2007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这是区人大常委会为了深化对部门预算的监督,在去年首次听取两个单位部门预算年度执行情况的汇报后,再次由财经委员会听取有关情况的汇报。财经委员会委员出席了此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元增参加会议,财经委员会顾问以及区财政局、审计局的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代表们先后听取了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殷铁伟、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袁利关于2007年本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地讨论。区检察院、区红十字会、区财政局的有关负责人回答了代表们的询问。 代表们认为区检察院、区红十字会能够认真执行年初批复的预算,单位内部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工作比较规范,对因工作需要必须调整的预算能够按照有关程序报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在全区都处于较好的水平。同时,代表们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实行部门预算就是要解决各部门花钱随意性太大的问题,实施科学规范理财,把每年要做的事情都列入预算,实行人员经费看编制、公用经费看定额、专项经费看财力。并且设立备选项目库,对确实需增加的经费严格按有关程序办理,上级专款虽然不在部门预算编制中,但要在部门预算执行中体现。从汇报中看,检察院的办案经费执行的比较好,发挥了资金的保障作用,但该院的公用经费,如水电费、公费医疗费等费用的追加应按定额编入部门预算。财政部门在制定定额时应进一步加强调研,工作应更细一些,以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保障作用。 二、部门预算的编制和执行不能单纯看是否节约,预算重在能够保障工作需要。目前部门预算执行中不可预见的情况还比较多,增加要办的事就要增加预算,这种情况在很长时间内还不可避免。要在把事情办好的基础上,尽量省钱,这里标准很重要,把关严也是必要的。应该研究建立一种机制鼓励节约。部门预算应该是科学编制、合理执行,如果有节余的,应该鼓励上缴,不能节约与不节约一样,会挫伤节约的积极性。 三、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需要用制度来规范。从汇报看,两个部门都很重视制度方面的建设,检察院已经建立了七项制度。做好部门预算执行工作,一是要靠加强制度建设;二是要靠加强外部监督,即要加强财政检查和审计;三是要靠单位内部的自控,即要加强各单位的自律。 四、目前大家都比较重视部门预算执行和编制的平衡,这是必要的,但是也应看到在预算执行中客观存在不少问题,存在许多不可预见因素,因此既要重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计划性,又要加强后期预算执行中的跟踪、监督。 五、部门预算的编制和执行上都要突出重点,如检察院突出了大案办理就很好。要结合实际,解决老百姓关心和关注的问题,侧重点选准了、突出了,就能够得到大家的理解。对于不可控因素问题,这也是预算执行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应该正确面对变化,对变化了的情况要分析原因,妥善处理。 六、应该加强对有关问题的研究。如年底突击花钱的现象,应该从制度上研究解决的办法。又如红十字会的募捐款每年都不少,虽不属于财政预算范围,但属于财务管理,应该增加募捐款使用的透明度。 七、开展全面预算管理。目前不少机关、企业都在开展这项工作,这是一种管理手段,目的是使财务管理更加科学规范,解决花钱上的拍脑袋、主观随意和临时动议问题。目前有不少中央企业已经实行了多年,严格按时间进度管理,预算执行中只有半年调整一次的机会,精确考核每月、季的预算执行情况,对超额或未完成的,以及可以预料到而未预料到的都要扣分,并将完成情况和有关人员的个人收入挂钩。实施这样的管理要求单位必须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区里各部门的预算管理是否可以学习和借鉴这种做法,值得研究。 吴元增副主任认为,两个单位对此次汇报都非常重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也比较好,大家议论中提到的部门预算工作的一些问题,有的是共性问题。他提出三点意见,一是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材料可辅以表格形式,这样比较直观,财政部门可以给予指导,使表格接近决算口径。二是要进一步推进对部门预算执行的监督,目前全区各单位结合决算的有关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材料大多比较简单,应向财政提交一份完整的文字报告,便于财政、审计全面检查和人大抽查。三是对有关问题应加强研究妥善解决。如对上年结转资金的口径,应该统一起来,还有延伸的问题,如红十字会的受赠车辆的使用经费问题,财政部门也应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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