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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区人大常委会审议11号议案《关于切实解决街道幼儿园办园困难问题》的准备工作,4月17日,教科委员会组织9位区人大代表视察了什刹海街道大拐棒幼儿园和展览路街道北营房幼儿园,听取了区教委胡建华副主任关于我区街道园所情况的汇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永先参加了视察活动。 代表们认为,该议案是针对我区街道幼儿园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而提出的,很有必要,也很及时。反映了我区街道幼儿园的发展状况,符合当前社会发展的趋势。通过视察,代表们对街道幼儿园的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要进一步认识街道幼儿园的作用 《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明确规定,学前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学前教育事业是政府、社会、家庭、学前教育机构的共同责任。街道幼儿园由于历史形成的原因,一直实行“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的管理体制,承担着为社会服务、立足于社区居民需要的功能,是社会公益服务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当前,在新形势下更要从历史发展的眼光、幼儿教育的需求和长远的规划来认识街道幼儿园的地位和作用,使街道幼儿园能够充分发挥其作用。 二、制定符合街道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按照人口预测的科学数据结果推算,在今后近十年内人口出生人数将持正增长状态。仅2007年全区出生人口就近5000人左右,是近十年来最多的一年。为此应把出生人口高峰持续十年左右的因素加以重视,将其纳入西城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对现存的街道一级的幼儿园要保持好其特色,做到合理安排、统筹协调。针对街道幼儿园的特点,使其能够“便利家长、价位较低”,满足中低收入的工薪阶层、下岗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孩子的入托问题,以解决不同人群的需求。建议政府进一步做好学前教育规划,建设发展好街道一级的每一所幼儿园,为全区各方面的群众服务。 三、加大对街道幼儿园公用经费的投入 街道幼儿园的生存与发展,不仅取决于其自身,更需要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政府更是责无旁贷。政府应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办园的前提下,加大对现有街道幼儿园的资金投入,对现存的困难和问题着手研究解决。尤其是针对园所的维护、修缮和公用经费没有来源、硬件设施和师资力量长期得不到改善等问题,政府要认真加以研究,拿出具体可行的实施办法。 四、应对街道幼儿园收费标准给予政策支撑 街道幼儿园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运行中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使幼儿园很难健康生存与发展。个别街道幼儿园虽然进行了体制改革,但仍困难重重,其中收费标准长期不变,缺少倾斜政策是原因之一。因此,建议政府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将街道幼儿园收费等问题给予适当政策调整,要拓展街道一级的学前教育经费来源渠道,采取放宽收费浮动标准的方法,制定可行合理的收费标准,用以维持街道幼儿园的收支平衡。 五、 要研究确定街道幼儿园的归属管理 街道幼儿园作为兴办时间比较长园所,教师队伍老化,师资力量薄弱,阻碍了街道幼儿园的发展。从街道幼儿园的生存与发展需要出发,加强对教师队伍的培训,建立有效的用人机制,加大教师引进的力度是当务之急。同时,街道幼儿园的归属管理问题,一直存在着不同意见,长期困扰街道幼儿园建设和发展。政府对此要高度重视,明确归属、分清职责、从长规划,才能办好西城区的每一所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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