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环保委员会视察我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情况

  为监督《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在我区的贯彻执行情况,促进我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健康发展,7月1日,城建环保委员会组织代表对我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了视察,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建军、副巡视员侯九义参加视察。
  代表们首先听取了区建委副主任李方正的工作汇报,实地视察了银龄中心、后广平胡同公厕、区残联中心、月坛公园等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情况。
  代表们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我区的无障碍设施从无到有,从点到线,从线到面,在不断实践和探索中取得了较大发展。1986年率先在西单商业街进行试点,先后建设和改造了第一批无障碍影院、商场、学校、图书馆、社区服务中心等。2005年被建设部、民政部、老龄委和中残联评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先进区”。
  代表们在充分肯定政府工作的同时,对加强和改进我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政府应继续加强对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组织领导。无障碍设施建设不仅标志着社会文明程度,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相关工作牵涉单位多,组织协调难度大。政府应加强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推进我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关心残疾人,保护无障碍设施的意识。加强宣传和引导,通过公益广告和其他宣传形式,让市民广泛了解无障碍设施建设的作用和意义。尤其是做好中小学学生的宣传教育,让他们从小养成良好的公德意识。通过细致的工作,逐渐形成自觉关心帮助老幼病残和爱护无障碍设施的良好社会风气,提高全社会的文明素质。
  三、提高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标准化、系统化水平。新建设施要强制执行无障碍设计规范标准,严格把好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提高新建道路、建筑物、居民小区执行无障碍设计规范标准的水平。对已建成的硬件设施和“视觉引导系统”标识进行检测维修,对不规范、不标准、不系统的问题及时纠正落实。
  四、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管理维护。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管理,组织对已建无障碍设施的检查,对占用、损坏无障碍设施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于一些损坏的盲道和设施,应尽快组织更换修复,确保已建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
  五、积极做好与中央、市属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加强 与中央、市属单位的联系,争取相关单位的理解支持,推进老旧小区无障碍设施改造的顺利进行,解决由于产权多元化给无障碍设施建设带来的困难。对于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及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应积极向有关管理单位反映。地铁中已建成的无障碍设施应尽快开放使用,方便残疾人的出行。
  六、做好无障碍设施建设过程中的调研工作。在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的同时,对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不易操作的条款进行整理归纳,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探索解决此类问题的办法和途径,及时向上级单位和立法机关反映,为法规的修订和完善,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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