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官进社区 化解矛盾在诉前

  7月15日,内务司法委员会的部分代表视察了西城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官进社区工作。张国玉主任参加了视察活动,区法院院长索宏钢、西长安街街道办事处主任李会增等陪同视察。  
  代表听取了区法院关于巡回法官进社区工作情况的汇报,参观了巡回工作重要试点—西长安街街道巡回法官调解室和司法所。代表们对法院开展的这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巡回法官进社区、化解矛盾在基层是区人民法院推行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举措;巡回法官通过调处案件,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等工作,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社区、调处在诉前,缓解了法院案件持续增长的压力,促进了社会和谐,法院立案案件下降8%这个数据很能反映巡回法官进社区工作的效果。视察活动中,代表们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建议:一要进一步加大巡回法官人员投入力度。全区七个街道工作面广,各种矛盾纠纷大量存在,巡回法官工作任务重,目前社区巡回法官人力有限。要保证和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切实发挥巡回工作化解矛盾的积极作用,就必须确保一定数量的法官参与这项工作,最好设法使巡回法官能达到3人以上。二要认真梳理巡回法官进社区工作的做法,总结出具有首都中心城区特点的经验,进一步规范工作,形成可操作性更强的制度,条件成熟时在全区各个街道推广。三是希望街道办事处和司法所积极支持、配合巡回法官开展工作,其他具备条件的街道也应建立固定的巡回法官调解室。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国玉在视察活动中高度评价了法院巡回法官进社区工作。第一,巡回法官进社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体现了人民法院审判观念的转变话法院审判职能的拓宽,也是法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深刻体现。西城法院抓这项工作抓得到位,抓住了工作关键点,把矛盾化解在诉前,使法院的工作更加积极主动。第二,巡回法官进社区使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更具权威性和实效性。实践证明,巡回法官进社区化解了大量的民间纠纷,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称赞,促进了社会和谐。第三,希望街道、司法所继续支持配合法院的工作,对西长安街街道巡回法官调处纠纷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为首都稳定、社会和谐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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