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2004年12月21日召开。张国玉主任主持了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共21人出席。常务副区长白云生、检察院检察长高保京、法院副院长薛经建列席了会议。列席会议的区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研究室、各街道人大代表工委以及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室、委的负责同志。 会议听取、审议和决定的事项有: 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发改委主任苏东同志受区政府委托作的《关于西城区2004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5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区财政局副局长王丹同志受区政府委托作的《关于西城区200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并依法对2005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初步审查。会议认为,区政府编制的2005年计划草案和财政预算草案符合我区实际,提出的主要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财政预算安排比较合理。会议同意这两个报告的主要内容,并对报告的修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二、会议接受了主任会议向本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动员全区人民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议案》,同意将审议《关于动员全区人民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决议》草案列入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并将《决议》草案提交各代表联组讨论。 三、会议讨论了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同意计划和财政预算两项报告以书面形式提交大会审议。决定将议程草案提交各代表联组讨论。 四、会议讨论了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和议案审查委员会四项名单草案,决定将四项名单草案提交各代表联组讨论。 五、会议听取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付振武同志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同意将审查情况向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 六、会议决定了列席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单位和人员范围。 七、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政府、法院和检察院四项工作报告主要内容的汇报,提出了进一步修改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八、会议讨论了《西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区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日的办法》草案和《西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评议工作的办法(试行)》草案,决定作适当修改后印发施行。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区检察院向本次会议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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