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于2007年4月26日召开。张国玉主任主持了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共21人出席。副区长苏东、法院院长索宏钢、检察院检察长高保京、区副巡视员侯九义列席了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部分区人大代表以及区财政局、审计局、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室委的负责同志。 会议听取、审议和决定的主要事项: 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周慧来受区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区2006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区审计局局长田迪受区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区2006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石晓愚向会议汇报了财经委关于2006年决算和审计报告的预先审议情况。 会议认为,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组织财政收入,认真执行支出预算,较好地完成了2006年预算,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会议对决算报告表示满意,并就如何更好地写好报告提出建议。会议强调,区政府要按照《监督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推进财政各项改革,解决好预算执行中的问题。要加强对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的立项、预算编制等管理并跟踪资金使用情况,提升预算监管水平,确保资金使用效率。要加强预算资金项目库的建设,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减少部门预算的调整幅度,增强部门预算管理的严肃性。要慎重使用政府债务,在财政收入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应降低政府融资规模,增加债务偿还额度,减少债务滞留。会议经过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西城区预算监督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批准2006年区级财政决算,批准《关于西城区2006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认为,审计部门依法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对查出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审计决定和整改意见,工作卓有成效。会议对审计报告表示满意。会议建议,区政府要按照《监督法》和《审计法》的规定,突出重点,创新思路,加大对诸如大规模城市建设等社会关注的重点预算资金使用的审计力度,关注基建资金审减率较高问题,积极探索建立审计监督体系的长效机制。要积极组织审计查出问题的落实,适时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会议经过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西城区预算监督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批准《关于西城区2006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审议提出的具体意见建议,将综合整理后形成正式的审议意见书,发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 二、会议审议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接受高保京同志辞去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任命顾军同志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代理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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