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于2008年4月8日召开。张国玉主任主持了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共23人出席。区委副书记、区长张建东,区检察院检察长顾军,区法院副院长刘草生,区副巡视员侯九义列席了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区政府办公室、人事局、商务局、建委、教委、卫生局、工商分局、质监局以及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室、委的负责同志。会议还邀请了区人大常委会文卫体委员会全体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和决定的主要事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阎军同志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辞呈,会议经过表决,决定接受阎军同志辞去西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西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会议审议了区长张建东提出的《关于提请任命闫傲霜同志职务的议案》,经无记名投票,决定任命闫傲霜同志为西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二、按照区人大常委会会前学法安排,结合人大常委会近期开展的执法检查工作,本次会议学习了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 三、会议听取了副区长苏东作的关于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会议对区人大常委会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工作作了具体安排。 五、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法院、区检察院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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