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人大代表做执法监督员不要流于形式(2004.03.04)

    新一届区人大代表已经产生并开始履行职责,而时下一些政府的职能部门在人大代表中聘请执法监督员的工作也正在抓紧进行,此举对发挥代表的监督作用,促进政府工作,转变工作作风,无疑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也深受代表欢迎。
  但是,从往届爱聘代表反映的情况看,他们认为:政府职能部门聘请人大代表做执法监督员多流于形式,很少开展有效的监督活动,即使组织一些活动,也是重程序化监督,轻实质性监督,代表的实际作用发挥不出来。因此代表建议:
  1、及时向代表提供本部门的政策法规和相关信息资料,充实代表的法律知识。
  2、利用视察、召开座谈会、走访代表和电话联系等方式主动向代表通报工作,为代表履行监督职能创造条件。
  3、在监督的方法上要有所创新,如把监督的关口前移、变事后监督为提前介入,把宏观监督与个案监督相结合。
  4、在监督的效果上要求真务实,不能只满足于书面上的汇报,要真正体现在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感受上,使监督的效果落实到每一件具体的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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