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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动员全区人民实施西城区依法治区五年规划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决议

(2000年1月15日北京市西城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为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西城区制定了《北京市西城区1999—2003年依法治区规划》(以下简称《依法治区规划》)。

    会议认为,《依法治区规划》所确定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符合西城的区情和全区人民的意愿,为进一步把全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纳入法制轨道,推进依法治区进程,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全面落实《依法治区规划》,对确保首都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西城区的全面发展,必将起到重要的作用。为了动员全区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努力工作,实现《依法治区规划》提出的目标和要求,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特作如下决议:

    一、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把实施《依法治区规划》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抓好落实。要依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决定》,坚持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要认真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

    二、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要实行公开审判制度、检务公开制度,确保公正依法办案。要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全面落实办案责任制、案件复查制度和错案追究制度,提高办案效率。要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保证公正司法。

    三、辖区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要认真学法,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辖区各单位要广泛、深入、持久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抓出成效。要重点抓好各级领导干部法制教育,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自觉性。要努力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途径、新形式、新方法,提高全区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进一步调动全区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积极性。

    四、积极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提高依法治理的水平。坚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组织,不断完善治安防范体系。坚持集中打击与专项斗争相结合,努力使我区的重大刑事案件和多发性案件得到有效控制,社会治安状况进一步改善。

    五、区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依法治区工作的检查监督。人大常委会要把此项工作摆在重要议程,定期检查。区政府在进一步落实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的决定中,要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依法治区规划》的工作情况。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要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监督司法工作条例的精神,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依法办案中的重大事项。区人大常委会要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调查、视察活动,依法进行监督,促进《依法治区规划》的落实。会议号召,全区人民要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己任,团结奋斗,努力拼博,为首都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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