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月15日北京市西城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进一步加强首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更好地为党政军首脑机关正常开展工作服务,为日益扩大的国际交往服务,为国家的教育、科技和文化发展服务,为全体市民的工作和生活服务,西城区制定了《北京市西城区1999—2003年文明城区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会议认为,《规划》符合西城区发展的实际,对加强全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市民素质、文化生活质量和城市文明程度,使我区作为全国政治、文化中心主要载体的城区功能得到充分发挥,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促进两个文明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动员全区人民,群策群力,全面落实《规划》,特作如下决议:
一、区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强管理。要把落实《规划》作为关系全区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抓好落实。要提高队伍素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和科学管理,采取有力措施,保障《规划》的实施。
二、区精神文明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区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建立并落实责任制。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区财政要保证精神文明建设经费足额到位。
三、辖区各单位、驻区部队和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投身文明城区建设的实践活动,并把参与文明城区建设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广泛、深入地宣传建设文明城区的重要意义,宣传西城人民在建设文明城区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激发全区人民群众参加文明城区建设的积极性。在全区形成人人关心、积极参与、共同建设文明城区的良好氛围。
四、要努力提高全区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辖区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邓小平理论,贯彻执行党的十五大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系列教育活动,弘扬社会主义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为建设文明的西城区做出自己的贡献。
五、区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文明城区建设工作的检查、监督。要把检查监督文明城区建设工作,列入常委会重要议程,定期听取区政府关于文明城区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要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对文明城区建设重要事项的视察和检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建设文明城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全区两个文明协调发展。
会议号召,全区人民要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齐心协力,励精图治,脚踏实地,努力工作,为不断提高文明城区建设水平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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