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15日北京市西城区第十三届 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通过)
按照《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事项的决定》、《中共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市区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根据宪法、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现就西城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有关事项决定如下: 一、西城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06年7月下旬开始进行,2006年11月上旬选出西城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于2006年12月底前举行西城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西城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二、西城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80名。根据西城区街道区划调整情况,各选举分会应选举的代表名额作适当调整,由区选举委员会决定。新一届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增加到27名。 三、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依法设立区选举委员会,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主持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选举委员会设立办公室,办理选举的具体事务。 四、区选举委员会在各街道和驻区部队设立8个选举分会,办理区选举委员会委托和交办的工作事项,负责指导辖区各选区的选举工作。各选举分会分别设立办公室和相应工作机构,根据选区划分的情况,分别设立选区工作组,并在选举委员会分会的领导下,办理本选区的具体事务。选区工作组的组长、副组长,由区选举委员会授权各选举委员会分会任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