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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决议

(2006年8月29日北京市西城区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通过)

  自2001年以来,我区顺利实施了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取得了明显效果,增强了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动了依法治区深入开展,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全国和北京市制定的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精神,结合西城区实际,我区制定了2006年至2010年《西城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五五”普法规划)。为推动和促进这一规划的贯彻实施,特做如下决议:
  (一)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全体公民中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区的基础,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它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化国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制定“五五”普法规划,有利于法制宣传教育的科学化、制度化、经常化,有利于更好地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内容的落实、目标的实现。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应当认真负责,积极推进,扎实有效地抓好“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实施。
  (二)贯彻实施“五五”普法规划,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要紧密围绕西城区实施“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和“十一五”规划的客观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宣传教育中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职责明确、齐抓共管;求真务实、普治并举的原则,不断提高全区法治化水平。
  (三)按照规划的指导思想和目标,确立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要进一步普及和宣传宪法,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要深入学习宣传与奥运相关的法律法规;要适应公民的需求,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
  (四)突出重点,区别不同对象提出相应的法制宣传教育的要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和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所有公务员特别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要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观念,切实提高依法行使公务权力的能力,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要继续做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使青少年从小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着力培养诚信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依法经营和管理的能力。社区居民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参与居民自治活动和社会管理的能力。要加强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提高流动人口自觉守法、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
  (五)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全区法治化水平。各执法部门要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围绕平安西城、和谐西城建设以及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制定依法治理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不断提高依法治理水平。通过法治实践,在全区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
  (六)认真总结法制宣传教育的经验,不断创新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讲究宣传教育效果。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五进主题教育活动。要注意充分运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七)区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全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报告,开展调查、视察和执法检查,督促“五五”普法规划真正落到实处。
  “五五”普法规划的任务和目标,必须动员和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来完成。辖区单位和全体公民都要行动起来,自觉投入到法制宣传教育中去,为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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