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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依法进行评议政府部门虚心听取意见――西城区人大常委会召开2004年代表评议会(2004.5.31)附图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2004年工作安排和评议工作实施方案,5月25日至28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代表评议会,分别对区司法局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四五”普法决议、区审计局贯彻审计法、区卫生局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完善公共卫生体系以及区市政管委贯彻《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国玉、副主任朱福林、吴元增、刘永先、侯九义、杨万里,常委会委员及部分人大代表146人出席了评议会。区长林铎、副区长白云生、曹长胜、许伟到会听取了代表的评议意见。
  张国玉主任、吴元增、刘永先、侯九义副主任分别主持了四天的评议会。司法局局长周子刚、审计局局长周慧来、卫生局局长赵静、市政管委副主任孙学海分别向评议会作了工作报告。与会代表认真进行评议,共有59位代表作了评议发言,提出200多条意见和建议。
  林铎区长在讲话中首先对人大代表依法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表示感谢。他强调,在四天的代表评议会上,代表既充分肯定了四个被评议单位的工作成绩,又提出了许多贴近当前实际,贴近群众生活,紧密联系群众根本利益,符合群众愿望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体现了新一届人大代表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他指出,评议过后,最重要的是做好整改工作。接受评议的单位要正确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要端正整改的态度,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把工作做细、做实,注重整改实效。要以整改为契机,全面推进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理水平。他要求,在整改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好四点:一是制定整改措施要具体,便于操作,既要看到现在,又要兼顾长远。要把落实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同本单位的实际相结合,既坚持高标准,又要切实可行。二是要坚持依法整改。在整改的过程中,要坚持依法办事,保证相关法律、法规的进一步落实。三是被评议单位要举一反三改进工作,避免走过场、走形式,避免评议一次改一阵的现象。四是在整改期间,要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及时与人大代表沟通,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整改的效果要让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了解。对一些整改有难度的问题,区政府主管领导要亲自过问,协调各方面力量,帮助整改。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问题不捂不盖,大力进行整改,促使工作要有新的突破。
  张国玉主任在讲话中指出,这次评议活动是本届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开展的第一次评议活动,评议会开得圆满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这次评议活动的特点,一是代表参与的积极性高,发挥了主体作用。代表调查研究深入,采取方式灵活,广泛征求了选民和单位的意见,先后召开了居委会、单位选民座谈会40余场次,走访选民近千人,部分市人大代表也参与了这次活动。二是区政府领导及被评议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评议活动,主动汇报工作,积极接受代表评议监督,态度端正,工作认真。三是人大常委会和各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精心组织,为评议工作圆满成功,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他强调,被评议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尊重代表的评议意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在整改见实效上下功夫。要结合实施“三区”战略、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西城区要走在前列的总体要求,对评议意见进行认真整理、归纳和分析,按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意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认真落实,要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答复,把各项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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