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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代表视察交通支队检查《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执行情况

  4月27日,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组织7个街道联组的18位人大代表到区交通支队视察,检查我区贯彻《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执行情况,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解建军参加了视察活动。
  代表参观了区交通支队办公大厅、事故办案室、西四队装备室、民警宿舍、食堂以及指挥调度中心,听取了支队相关领导的情况汇报并进行了座谈。代表们认为,西城交通支队面对全区机动车拥有量日益骤增,国家机关等重点单位多、金融商业机构集中,国事任务繁重,老城区胡同稠密,路网结构不够合理的现状,坚持为人民服务宗旨,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认真贯彻《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作出了努力。代表们对交通支队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了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对《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宣传,提高广大公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代表认为,北京市汽车拥有量很快要达到300万辆,特别是私车拥有量迅速增加,交通面临的压力进一步加大。造成交通堵塞现状的原因之一是宣传工作不到位,公民遵纪守法意识淡薄。比如,自行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机动车随意停放,行人乱穿马路等问题,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秩序和公民的人身安全。建议加大对《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公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倡文明出行、文明驾驶,共同维护好首都的交通秩序。
  二、合理布局,统筹规划城市道路交通。一些代表认为,城市交通堵塞、道路拥挤、停车泊位匮乏,根本原因在于城市规划和交通需求不相适应,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发展不相协调。城市道路交通的发展规划是一项系统工程,应树立大交通的理念,不能单纯依靠交通管理部门的单方努力。政府作为宏观调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管理者,应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制定城市发展规划和审批具体项目建设规划时,应征求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实施“一票否决”,未经交管部门同意的工程不能开工兴建,以免工程建成后成为新的交通堵点。
  三、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努力缓解停车难问题。部分代表呼吁,少数旧的居民小区没有物业管理部门,居民车辆乱停乱放,堵塞了小区救火通道的畅通,安全隐患很大,建议在这些小区重要通道设置不许停车的标志,提醒居民不能随意乱停乱放机动车。还有一些新建写字楼,由于停车费用高,车位不足,一些驾驶员便把车停放在附近的居民小区内,占据了本地居民的停车泊位,产生了矛盾,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建议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化解矛盾。对于停放在便道或马路旁的机动车,交通管理部门在划定停车泊位时,应多考虑行人的通行问题,避免人与车争“路权”。
  四、提高科技含量,整合资源,提升管理水平。代表反映,目前交通信号灯采取自动控制,根据路面交通现状,随时变灯。倒计时灯,郊区有,城里没有,建议提高城区交通控制灯的科技含量,安装提醒司机准备变灯的时间信号灯,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另外,代表认为,我国正处在新经济增长时期,对城市交通管理工作应根据现状扩展思路,借鉴发达国家管理经验,强化科技手段,整合社会资源,特别对一些重要地段、路口、交通堵点,加强调研,合理规划,使我们的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五、加强执法队伍的素质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代表认为,交通干警作为执法者,要以身作则,准确运用《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依法判罚。对交通协管员,要加强日常的规范管理,使其发挥作用。
  代表还呼吁加强联合执法的力度,打击黑车、摩的和酒后开车的违法者以及对部队车辆的管理工作。
  在座谈过程中,支队领导对代表们提出的一些具体问题,能够当场答复和解决的,都给予了当场解答,不能现场答复的具体问题,责成职能科室的领导会后进一步与相关代表沟通,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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