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中共西城区委员会
西城区人大常委会
西城区政府
西城区政协
个性化定制
文字版 |中文版 |English |繁体版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首 页 | 新闻中心 | 政务公开 | 个人办事 | 企业办事 | 投资者 | 旅游者 | 公务员 | 参政议政 | 走进西城
    当前位置:西城区政府网站 > 政务公开 > 行政许可 > 园林局
  10株(含10株)以内树木移伐
2004-09-09

  许可名称:10株(含10株)以内树木移伐
  许可依据:《城市绿化条例》第21条《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第23条
  收费依据:本项目不收费
  许可期限:12个工作日(不含法定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时间和上级审批时间)
  申请表:《北京市园林局树木移伐申请书》
  许可程序
  一、受理
  条件:申办人须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北京市园林局树木移伐申请书。申请内容包括申请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联系电话;单位绿化面积总况;申请树种、规格、数量、原因;申报单位意见(盖章);产权业主单位意见(盖章)。
  2、北京市园林局绿地指标审核鉴图意见。
  3、北京市规划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4、项目工程树位平面图。在施工平面图上标明树位、树种、规格、占用绿地的面积。标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负责人:西城区园林局综合科科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
  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即时受理,给予申办人受理单,将申办材料转审核人员。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但必须及时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时限:1个工作日。
  二、审核
  标准:
  1、申报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凡申请树木移伐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申请书所列栏目认真填写,字迹清楚[依据《北京市园林局关于城市树木伐移申报审批办法》((91)园绿字第22号)第3条第1款]。
  3、树种、规格、数量栏按乔木、灌木、绿篱、草坪、园林设施依次排列。每种树木只填一格,规格由小至大(如:毛白杨,干径7—48公分,15株),灌木按丛株填(如:丁香,高1.5米,4株〈丛〉),绿篱按延长米填(如:桧柏篱15米),草坪按平方米填(如:草坪150平方米),园林设施按计算单位填[依据《北京市园林局关于城市树木伐移申报审批办法》((91)园绿字第22号)第3条第1款]。
  4、绿化面积的填写:
  (1)“已绿化面积”是指已经绿化现有的绿化面积。“已绿化面积百分比”指:已绿化面积/单位总用地×100%。
  (2)“砍伐移植后的绿化面积”是指已绿化面积减去此次移伐树木的绿化面积之差。“砍伐移植后绿化面积百分比”指:已绿化面积减去此次移伐树木绿化面积/单位总用地×100%。
  (3)“规划绿化面积”指申请单位在规划中预留但尚未绿化的面积。 “规划绿化面积百分比”指:规划绿化面积/单位总用地×100%。[依据《北京市园林局关于城市树木伐移申报审批办法》((91)园绿字第22号)第3条第1款]。
  本岗位负责人:西城区园林局绿化工程科科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
  对于符合受理标准的项目,主动安排时间,联系申报单位或个人,二名以上工作人员实施现场勘察,熟悉拟建项目的位置与树木的关系,正确把握对所报树木的移、伐、留、保情况。综合现场勘察及查阅各项资料情况拟写办理经过。
  对符合标准的,提出同意的审核意见,将申办材料和审核意见转复审人员。
  对不符合标准的,中止审核,签署本项申请中止许可的意见和理由后,退受理人员,受理人员将中止许可通知书及申办材料一并退申办人,并书面告知中止许可的理由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
  时限:6个工作日。
  三、复审
  标准:同审核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西城区园林局主管领导。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复审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复审。
  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提出复审意见后转审定人员。
  不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应与审核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将复审意见及理由与审核人员的意见一并转审定人员。
  时限:2个工作日。
  四、审定
  标准:同审核标准。
  本岗位负责人:市园林局主管领导。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定标准对复审意见进行审定。
  同意复审意见的,签署审定意见,退审核人员。
  不同意复审意见,应与复审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退审核人员。
  时限:2个工作日。
  五、核发
  工作标准:
  1、北京市园林局树木移伐审核意见书有明确的审核人员、复审人员、审定人员意见;
  2、留存归档的许可材料齐全、完整、规范、标准;
  3、树木移伐许可证或不予许可通知书签写齐全。
  本岗位责任人:西城区园林局绿化工程科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标准进行核发,制发许可文书。
  对审定通过的,按审定意见,开据北京市园林局树木移伐许可证,转受理人员。对审定未通过的,将不予许可通知书及申办材料退受理人员,由受理人员将不予许可通知书及申办材料一并退申办人,并书面告知不予许可的理由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许可工作结束后,将许可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
  时限:1个工作日。
  六、送达
  岗位责任部门:西城区园林局综合科。
  标准: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行政许可结果。
  工作程序:对许可结果,在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送达工作。

无标题文档
 
首 页 | 新闻中心 | 政务公开 | 个人办事 | 企业办事 | 投资者 | 旅游者 | 公务员 | 参政议政 | 走进西城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隐私保护 | 英文版 | 繁体版
北京市西城区政府主办 西城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承办 ICP备案序号:京ICP备05060914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27号 邮编:100032 Email:webmaster@mail.bjxc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