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坛街道拓展清单公开目录
月坛 街道拓展清单(即部分公共服务事项)公开目录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办理对象 |
办理科室 |
办理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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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
办理地点 |
联系电话 |
所需材料 |
1 |
户籍在本街道的,非公有制用人单位(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在依法设立的、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市、区(县)、中央在京职业介绍及人才服务机构集体存档,并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批(核)准手续的退休人员。 |
月坛街道社保所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
三里河一区51号楼底层(月坛街道社保所) |
51813834 51813892 51813887 |
1.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退休证、非公企业所在区人保局批复文件、北京市183号令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转移单(表十八-1)、加盖区劳服中心公章的《移交名册》和《档案转移通知书》到社保所登记。 | |
2 |
档案在社保所管理的社会化退休人员 |
月坛街道社保所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
三里河一区51号楼底层(月坛街道社保所) |
51813834 51813892 51813887 |
1.因工作需要查阅社会化退休人员档案材料,需持盖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和查阅人姓名、身份的介绍信,方可办理查阅登记手续。 | |
3 |
档案在社保所管理的社会化退休人员 |
月坛街道社保所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
三里河一区52号楼底层(月坛街道社保所) |
51813834 51813892 51813887 |
1.身份证或户口簿 2.退休证;3.《退休人员档案转移通知书》或《北京市社区管理退休人员人事档案转交区县花名册》;4.封存且加盖转出社保所公章的个人档案。 | |
4 |
西城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
月坛街道社保所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
三里河一区53号楼底层(月坛街道社保所) |
51813661,,5813662,51813827,51813823 |
转入花名册原件 | |
5 |
符合个人就业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并办理相关就业登记手续,进行档案转移业务操作 |
月坛街道社保所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
三里河一区51号楼底层(月坛街道社保所) |
51813661,,5813662,51813827,51813823 |
1. 个人就业申请 | |
6 |
档案存放在月坛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的失业人员 |
月坛街道社保所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
三里河一区51号楼底层(月坛街道社保所) |
51813661,,5813662,51813827,51813823 |
本人持《身份证》、《证明函》或相关机构开具的介绍信到社保所前台办理 | |
7 |
公检法机关办事人员 |
月坛街道社保所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
三里河一区51号楼底层(月坛街道社保所) |
51813661,,5813662,51813827,51813823 |
办事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阅挡机关开具的介绍信到社保所前台办理 | |
8 |
符合个人就业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并办理相关就业登记及档案转移业务操作后,进行档案转档盖章业务 |
月坛街道社保所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
三里河一区51号楼底层(月坛街道社保所) |
51813661,,5813662,51813827,51813823 |
1. 个人就业申请 | |
9 |
1.参加居民医保期间因户口转移或上幼儿园、升学、死亡等原因需要办理减员手续的。 |
月坛街道社保所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
三里河一区51号楼底层(月坛街道社保所) |
51813834 51813892 51813887 |
1.申请人向社保所提交参保凭证或死亡证明等相关申报材料。 | |
10 |
(一)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且男年满60周岁和女年满50周岁的居民(以下简称“城镇老年人”);(二)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小学、初中、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学校、工读学校和各类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历教育)就读的在册学生,以及参保缴费当年年龄在16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托幼机构儿童和散居婴幼儿(以下简称“学生儿童”);(三)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 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 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居民(以下简称“无业居民”);(四)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城镇优抚对象以及民政部门负责管理的见义勇为的城镇居民。 |
月坛街道社保所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
三里河一区51号楼底层(月坛街道社保所) |
51813983 51813986 |
身份证、户口簿、1寸白底免冠彩照2张、邮政储蓄存折、卡或北京银行借记卡或交通银行借记卡、其他材料等。 | |
11 |
月坛街道退离社区居委会老积极分子 |
月坛街道社会办 |
每月1-3日,节假日顺延 |
月坛街道公共服务大厅,三里河一区51号楼1层 |
51813987 |
老积极分子药费单据原件 | |
12 |
1.本街道参保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
月坛街道社保所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
三里河一区51号楼底层(月坛街道社保所) |
51813892 51813834 51813887 |
1.变更人持本人社保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来社保所进行办理; | |
13 |
1.持卡人确定社保卡遗失并进行正式挂失。 |
月坛街道社保所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
三里河一区51号楼底层(月坛街道社保所) |
51813892 51813834 51813887 |
1.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就近社保卡服务网点进行办理。 | |
14 |
社保卡已退回社保卡库的人员 |
月坛街道社保所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
三里河一区51号楼底层(月坛街道社保所) |
51813892 51813834 51813887 |
1.申请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
15 |
户籍在本街道的,且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相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的退休人员;居住在本街道的异地领取社会保险(障)待遇人员;出国定居或在国外生活(特指已转外国籍和居住一年及以上),在本市领取社会保险(障)待遇人员 |
月坛街道社保所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
三里河一区51号楼底层(月坛街道社保所) |
51813892 51813834 51813887 |
1. 本人持身份证、户口薄及退休证于每年11月前到所属社区签字; | |
16 |
符合个人就业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后,办理相关就业登记手续 |
月坛街道社保所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
三里河一区51号楼底层(月坛街道社保所) |
51813661 51813662 |
1. 个人就业申请 | |
17 |
注册地或经营所地在本街道的用人单位招用本街道登记失业人员后办理招工手续 |
月坛街道社保所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
三里河一区51号楼底层(月坛街道社保所) |
51813661 51813662 |
1.《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
18 |
1. 辖区内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男年满50周岁及以上、女35岁及以上、男40岁及以上且失业一年以上,符合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
月坛街道社保所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
三里河一区51号楼底层(月坛街道社保所) |
51813829 |
1.《就业失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北京市就业特困人员认定表》三份。5.《特困人员认定情况台账》两份。6.《西城区安置特困下岗失业人员花名册》两份。7.《特困人员情况公示》一份。8.《家庭收入证明》一份。9.《用人单位招员就业登记表》三份。10.《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招用困难对象花名册》三份。11.《劳动合同》一份。12.《个人工商户营业执照》一份。13.《办事人员的居民身份证》一份。 | |
19 |
证照齐备且有招聘意愿的用工单位 |
月坛街道社保所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
三里河一区51号楼底层(月坛街道社保所) |
51813830,51813660 |
用工单位持以下材料到社保所办理 | |
20 |
档案在户籍所在街道存放的失业人员 |
月坛街道社保所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
三里河一区51号楼底层(月坛街道社保所) |
51813661,,5813662,51813827,51813823 |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
21 |
档案存放在社保所并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 |
月坛街道社保所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
三里河一区51号楼底层(月坛街道社保所) |
51813830,51813660 |
1.本人《身份证》原件 | |
22 |
户籍在月坛地区、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子女未满18周岁、个人存档的居民 |
月坛街道计生办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
户籍所在社区居委会 |
51813786 |
到户籍社区居委会提交个人存档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每年年底集中发放一次全年的独生子女费 | |
23 |
户籍在月坛地区、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女满55周岁,男满60周岁,个人存档的居民 |
月坛街道计生办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
户籍所在社区居委会 |
51813786 |
到户籍社区居委会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存档证明或社会化退休证明。每年年底集中发放一次 | |
24 |
夫妻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月坛的居民,子女在2016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且未满18周岁 |
月坛街道计生办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
月坛街道公共服务大厅 |
51813786 |
1.《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原件(一式三份)。 | |
25 |
月坛户籍居民在办理流动儿童少年在京中小学借读批准书中使用 |
月坛街道文化科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
月坛街道公共服务大厅,三里河一区51号楼1层 |
51813777 |
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携带)、复印件,个人申请原件,派出所证明原件复印件。 | |
26 |
月坛地区居民有退学(休学)需求 |
月坛街道文化科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
月坛街道公共服务大厅,三里河一区51号楼1层 |
51813777 |
部门(区教委)专网审批后,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携带)、复印件,个人申请原件,派出所证明原件复印件。 | |
27 |
网申通过、申报月坛地区学校的居民 |
月坛街道文化科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
月坛街道公共服务大厅,三里河一区51号楼1层 |
51813777 |
专网审批后,携带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件进行审核。 | |
28 |
户籍在本辖区的特殊人群 |
月坛街道办公室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
月坛街道公共服务大厅,三里河一区51号楼1层 |
51813703 |
个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和社区居委会盖章的居民房屋租金减免证明表 | |
29 |
在月坛地区居住但户籍不一定在月坛地区的居民 |
月坛街道社会办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
西城区三里河一区5-7月坛街道办事处 |
51813995 |
是本人居住的:携带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非本人居住的:需携带租赁合同或房主证明。其他情况,需自行寻找2名以上(含2名)邻居证明,并由社区进行核实。开具的居民证明上需注明开具的事由原因。 | |
30 |
个人 |
月坛街道维稳办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
西城区三里河一区5-7月坛街道办事处2层2F-B14室 |
51813611 |
1.纳税人携带出租人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或其他证明房屋性质的资料、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办理缴税手续时,代征员对于纳税人提供资料完整齐全的即时受理,代征人员按相应的综合征收率即时计算出应缴纳税费,开具相应《银行入账单》,由纳税人持该入账单至银行缴纳相应税费。2.纳税人在银行缴纳相应税费后,持加盖银行收讫章的进账单至维稳办申请开票,代征人员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即给纳税人开具相应《税收通用完税证》,并代开发票。 | |
31 |
双方为非京籍人口 |
月坛街道计生办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
社区 |
51813785 |
无 | |
32 |
双方为非京籍人口 |
月坛街道计生办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
社区 |
51813785 |
无 | |
33 |
具有本市户籍,拟离开本市三个月以上的成年育龄妇女 |
月坛街道计生办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
公共服务大厅 |
51813785 |
1.婚育情况证明 | |
34 |
非京籍人口 |
月坛街道计生办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
社区 |
51813785 |
无 | |
35 |
双方为非京籍人口 |
月坛街道计生办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
社区和公共服务大厅 |
51813785 |
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已出生的带出生证明 | |
36 |
双方为非京籍人口 |
月坛街道计生办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
社区和公共服务大厅 |
51813785 |
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双方户籍所在地区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外省市再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孩子已出生的带出生证明 | |
37 |
夫妻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月坛的居民,拟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 |
月坛街道计生办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
月坛街道公共服务大厅或户籍所在社区居委会 |
51813786 |
1.《北京市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原件 | |
38 |
团组织关系转入、转出团员,以及隶属团工委团支部的团员 |
月坛街道团工委 |
每月收缴团费,根据需求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 |
月坛街道团工委 |
51813719 |
团员证 | |
39 |
党组织关系转入、转出的党员 |
月坛街道工委组织部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
社区党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街道工委组织部 |
51813802 |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原件 | |
40 |
(一)家庭对象 |
月坛街道民政科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
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 |
社区电话或民政科51813784 |
凡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均可向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受申请人委托,社区居委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 |
41 |
刑满释放及解除社区矫正人员 |
月坛街道司法所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
西城区三里河一区5-7月坛街道办事处2层2F-B41室 |
51813784 |
携带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安置帮教告知书及本人欲落户家庭的户口本原件到司法所报到,司法所出具相关证明,去派出所落户、办理身份证;然后携带此材料到所在社区居委会报到,建立帮教档案,签订帮教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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