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正常退休及因病提前退休(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
一、事项名称:
职工正常退休及因病提前退休(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
二、设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主席令第35号
2.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3号
3. 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发〔1978〕104号
4. 关于对劳社厅函〔2001〕44号补充说明的函 劳社厅函〔2003〕315号
三、申请条件:
单位向市、区养老保险核准部门提供退休人员材料
四、办理材料:
(一)正常退休单位提供:
1.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2. 退休申请(本人签字)(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
3. 职工档案(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
4. 外埠户籍人员需提供: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
5. 按非管理岗位退休的女职工还需劳动合同书(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岗位协议(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
6. 外埠户籍人员需提供: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
7. 承诺书(申请人自备,纸质、电子)(复印件1份)
(二) 因病提前退休单位提供材料:
1.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2. 退休申请(本人签字)(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
3. 职工档案(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
4. 在非管理岗位的女职工还需劳动合同书(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岗位协议(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
5.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一份(原件1份)
6. 外埠户籍人员需提供: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
7. 承诺书(申请人自备,纸质、电子)(复印件1份)
五、办理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0号
六、办理程序:
受理 → 决定 → 发证
七、办理机构:
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
八、联系电话:
66201059
九、收费标准:
无
十、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