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区2016年重阳节新闻发布会暨解读《北京市西城区中、重度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暂行办法》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西城养老事业的关注。今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九九重阳节”,俗称“老年节”。刚才我们举办了西城区“养老服务公益汇”主题庆重阳活动启动仪式,现在我将近两年来西城区民政局各项为老服务情况会大家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介绍
截至2015年年底,全区老年人口达37.1万,占全区户籍人口的25.6%;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255464人,占全区户籍人口的近18%;80岁以上老年人86913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23.4%。失能老年人5984人,独居、孤寡、“三无”老人达38386人,区域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形势日趋严峻,空巢老年人家庭和失能老年人所占比例逐年增加。预计到“十三五”末期,西城区的老年人将达到47.5万人,占全区户籍人口的30.2%;8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2.3万人,占老年人口的25.8%。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老龄委成员单位齐心协力,为及时、科学、综合应对区域人口老龄化,从破解中心城区养老瓶颈出发,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回应社会各界对养老服务工作的热切关注,切实满足新形势下养老服务的新要求,不断加强顶层设计。
首先,促进养老设施建设。从南到北、从区到居合理布局。一是建设“1+2+3”区级养老机构。在广外红莲北里地区建成集“养老、服务、管理、示范、培育”五位一体的西城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打造全区养老服务综合指挥协调平台。在万寿公园建成集老年生活用品展示、家庭社区适老化改造样板间、信息科技产品体验、为老服务项目推广、精神关爱、老年维权服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居家养老体验中心。在里仁街金成大厦,建成老年用品和老年服务项目展示中心。建成牛街民族团结敬老院、银龄老年公寓、裕中西里民族敬老院(“十三五”时期建成)3所区级公办养老机构。二是建设街道养老照料中心。2014年至2015年两年间,全区共建成23个街道养老照料中心;2016年,拟新建7个养老照料中心,实现辖区30平方公里(除公共面积外),1个养老照料中心辐射1平方公里的目标。建设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按照每3至4个社区建立一所养老服务驿站的规划布局,在全区范围内建设60至70个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使之成为街道养老照料中心在社区开展服务的延伸,成为老年人身边服务、床边服务的直接提供者,主要提供日间照料、医疗健康、文化娱乐、助餐服务等方面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今年内拟建成29个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截至目前,己建成9个社区养老服务驿站。
其次,出台了《西城区老年人社会优待和社会保障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特别是2016年以来,为了缓解全区机构养老压力,进一步鼓励老年人居家养老,“为失能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列入了“区政府办实事”工程。区老龄办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选择月坛、广外街道进行了试点,由专门评估机构制定了评估量表,明确了评估对象、评估标准、评估方式、评估流程等,参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对居家养老的失能老年人拟定给予一定额度的服务补贴。通过实践积累,拟将养老照料中心(养老服务单位)为区域养老服务综合平台,将失能老年人逐步划定服务区域,实施精准服务。并将政府购买服务对象逐步纳入到一体化的服务体系中来,推动养老服务走向社会化、专业化、个性化。当前,《西城区中、重度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补贴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己经2016年9月28日区政府第149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向社会公布。
二、《北京市西城区中、重度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暂行办法》
(一)《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6章38条。
第一章,总则,1-2条,共2条。主要明确了制定办法的依据,确定了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补贴的享受对象为:具有西城区户籍且实际居住在本区内,依托居家养老的中、重度失能老年人。
第二章,能力评估,3-15条,共13条。明确了能力评估的概念、原则、标准、分类、评估流程、评估机构、评估督查等内容。
第三章,补贴发放,16-23条,共8条。明确了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补贴的发放方式、使用范围、结算方式、动态管理等内容。
第四章,服务管理,24-29条,共6条。明确了失能老年人服务单位的招募方式,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补贴服务的主要内容、服务单位的管理与监督、养老照料中心在对接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中的职责及奖励。
第五章,监督保障,30-37条,共8条。明确了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补贴的资金保障、结算通道、便民服务措施、服务单位管理、服务补贴资金监督与管理、责任追究等内容。
第六章,附则,38条,共1条。明确了《办法》生效时间及解释权归属。
(二)《办法》的重点内容
1.能力评估程序
首先,告知、申请
凡年满60周岁、西城户籍且现居住西城,自评为中、重失能老年人可以在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评估申请,并填写告知单所关联的申请确认单。城市特困、低保低收入、残疾、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等特扶人群需要及时提供相关材料。
第二,登记核对
第三,组织评估
第四,公示
第五,复核
特别情况说明:
受服务能力和评估能力的限制,具有西城区户籍但不在西城区居住的老年人暂不纳入评估对象;
非西城区户籍但在西城区居住的老年人也暂不纳入评估对象;
此项政策鼓励和扶助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入住养老机构的非困境中、重度失能老年人暂不纳入评估对象。
2.补贴发放程序
第一,提出建议
第二,统一核发
区民政局统一核定可享受居家照护服务补贴的中、重度失能的老年人名单,并依据有关数据进行发放和结算。
第三,动态管理
街道、社区负责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定期审核制度,每月对辖区内失能老年人的增加与核减情况进行统计,并及时报送区民政局,作为每月发放补贴的依据。
3.补贴发放
经评估确定为中、重度失能的老年人可申请享受每月400元额度的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补贴。
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补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
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补贴只提供服务,非现金发放。
居家照护服务补贴实行月结月清。每月最后一个自然日24时当月居家照护服务补贴自动归零,下一个补贴额度同时到帐。
4.补贴使用范围
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补贴用于购买以下服务:
(一)生活照料:主要包括上门修脚、理发、洗澡等服务;
(二)精神关怀:主要包括为失能老年人及其主要照护者提供陪伴、精神慰藉等服务;
(三)健康指导:主要包括建立健康档案、健康咨询、安全用药提醒、膳食营养指导等服务;
(四)生活护理:日常生活技能训练、褥疮清理等服务;
(五)送餐费补贴:每次5元,每天最多2次;
(六)签约家庭医生:每次80元,每月最多2次,服务内容为建立健康档案、健康咨询、系统物理检查、健康评估等;
特别说明事项:
失能老年人的居家“医养”,通过签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实行定期上门巡访,建立健康档案,进行全身各系统物理检查、开展护理指导康复训练指导、辅助器具使用指导、基础病用药指导等服务。
当然,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项目可根据老年人的需求逐步拓展、优化。
5.养老照料中心的作用
每个街道确定一个或多个养老照料中心或养老服务单位作为本街道内养老服务的综合协调平台,主要负责本街道的失能老年人服务需求调查,向服务单位公布失能老年服务需求;向失能老年人推荐服务商,实现服务需求和服务供给的对接;区域内失能老年人服务纠纷的初步调解等服务;负责发放签约家庭医生的交通补贴;负责区民政局和所属街道交办的其它事项。
每年,区民政局对承接养老服务综合协调平台职责的养老照料中心或养老服务单位,依据“第二十九条”所列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履职情况优秀的,给予所组织的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消费总额的10%资金的奖励,年度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履职情况不合格的,退出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商队伍,由所在街道重新确定养老照料中心或养老服务单位承接相关服务。
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为发挥社区托老、辐射居家、精准服务创造了条件。但在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中也有了新的突破和进展。
三、建成区居家养老体验展示馆
全馆建筑面积1000平米,主体共分为5个区域,分别为政府养老信息开放区、体验区、居家养老实景展示区、多功能区和产品展示厅。共配置了176类,500多件适老化产品,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服务信息。各区域功能如下:
政府养老信息开放区:及时公开相关政策、便民服务等。
适老体验区:通过楼梯、坡道,穿着体验服等,体验老年人日常生活、出行状态,促进家庭成员、社会对老年人的给予更多的关爱、支持、理解和辅助。
居家养老实景展示区:按照老人日常生活的场景搭建,设置适老化的空间动线,配制适老化的家具和设备,从日常起居到生活护理,一一提供了解决方案。如玄关的穿鞋凳,会减少老人摔倒的风;客厅的助起沙发,可协助久坐的老人站立;多功能的护理床,可以实现卧床老人在床上的洗头、洗澡、排泄,卫生间也配置了坐式淋浴器、淋浴和浴缸,老人可根据自己的身体和家庭环境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在居家环境中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整个房间安置了智能家居系统,可将老人的日常生活情况实时传递至家属手机中,居家环境中也可实现呼叫、烟雾及煤气报警 、家居智能化操作。
多功能区:可举办区域内的为老服务的各类活动、日常还可以为参观的老人提供休息。
产品展示厅:展出产品分为康复器械类、护理用品类、护理人员用品类三个板块,康复器械类旨在指导和向老年人宣传可以借助外部工具,促进术后恢复及日常的身体机能保持;护理用品类旨在通过展示老人日常生活护理中饮食、沐浴、睡眠、排泄、行走、健康管理等方面的辅助用品,一方面鼓励老人借助辅具提高自理能力,一方面通过更好的护理产品,可以提高老人的舒适度和安全性;护理人员用品旨在为照护老人的家属提供辅助工具,达到减轻或降低护理老人时的身体损伤的目的。
四、为老巡视服务
(一)巡视对象
全区高龄独居老人(子女不在北京)为主要巡视对象,坚持老人自愿、子女支持为原则,通过签订委托书的形式加以明确。
(二)巡视方式
主要包括定期电话问候和上门巡视两种方式,依据老年人的具体情况,确定巡视频次,并通过西城区零距离居家养老服务系统对入户巡视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巡视内容
上门巡视时通过对老人的健康状况、卫生环境、居住环境、煤水电使用安全、精神状态五个方面25小项内容评估为主要服务内容。(25项内容包括:视听表达能力、进食状况、行动能力、就医状况、疾病状况;个人卫生、衣着卫生、气味卫生、周边卫生、居住卫生;室内环境、室外环境、邻里关系、废品收集、房屋破损;燃气安全、煤火安全、水管安全、电器安全、电路安全;自闭状态、记忆状态、情绪状态、思维状态、压力状态)。
(四)巡视补贴
区老龄办按照街道规模进行岗位配置,并给予相应的岗位补贴。具体为10个社区及以下的街道购买3个岗位;11个到20个社区的街道购买4个岗位;21个社区以上的街道购买5个岗位,每个岗位每年补贴6万元。
五、“助行”服务
主要服务于辖区内老旧楼内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为他们提供辅助上下楼梯设备器材租赁服务。老年人可向附近开展助行服务的养老机构、养老照料中心提出申请,由工作人员将携带履带式电动载人爬楼机等助行设备,在约定的时间到达并为老年人提供上下楼服务。目前,可提供此项服务的机构有23家。
六、“百岁老人”上门祝寿活动
从2016年4月1日起,对全区“百岁老人”开展送温暖、送关爱、送祝福的“百岁老人”上门祝寿全覆盖活动,为具有西城区户籍,年满100周岁,居住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老人每年进行上门祝寿。据2016年年初统计,全区共有253位“百岁老人”。祝寿全覆盖以来,自4月1日到9月30日,全区100岁以上的老人共有126位,半年的时间共为79位“百岁老人”上门祝寿,其中最大年龄108岁。
七、高龄低保、低收入老人生活救助
这是西城慈善协会在2014年以来开展的一个常规救助项目,主要救助户籍在西城区年满80周岁(含80岁)以上的低保、低手入老人,每人每年救助600元,九九重阳节前将救助金发放到每位老人手中。截止目前,救助人数达1702人,救助资金达102.12万元。
八、困境家庭服务对外貌入住社会福利机构
拟定出台《西城区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补助实施办法》,当前正在拟发文。
(一)服务对象
凡具有本市户籍,服务对象本人或其代理人提出申请,并自愿负担一定自付费用,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低保或低收入家庭中年满60周岁的失能老年人或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年人,以及享受民政部门重残人生活困难补助的残疾人;
2.入住属地养老机构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的失能老年人或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含其重残的独生子女);
3.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失业且无稳定收入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视力或肢体残疾,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或精神残疾。
(二)补助标准
1.低保家庭服务对象,给予每人每月1200元市级定额补助。
2.低收入家庭服务对象,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市级定额补助。
3.入住属地养老机构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服务对象,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市级定额补助。
4.除(一)(二)(三)款外的其他残疾人服务对象,给予每人每月400元市级定额补助。
以上补贴,拟按照市区1:1资金进行配备补助。
5.对收住失能老年人和残疾人达到一定规模的福利机构购置康复器材的,在规定的康复器材目录范围内按比例给予一次性补贴,具体标准为:收住失能老年人和残疾人30名以上的,按照购置康复器材总额50%的比例给予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40万元。收住失能老年人和残疾人50名以上的,按照购置康复器材总额60%的比例给予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60万元。
6.因服务对象转为非服务对象、出院、死亡及其他原因终止服务合同等情况,导致福利机构月度内提供服务不足15天的,不纳入按月补助统计。
(三)申请与受理
服务对象本人或其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提出入住福利机构申请,服务对象身份需经西城区民政、卫生计生、残联部门确认,通过第三方评估认定具备享受入住机构条件后,由区民政部门安排入住提供服务的养老机构、残障人康复机构等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其中精神残疾人需安置在专门的福利机构。
各位朋友,西城的老龄事业正在迅猛发展,还有很多成果需要向大家展现,继期望各位新闻媒体朋友能深入一线,更多的了解西城为老服务情况,监督指导我们把各项工作做的更深更实,让我们的老年朋友真正享受“看得到”、“摸得着”、“感受得到”的高品质服务。
感谢大家!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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