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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西城区居家服务养老(助残)员招录公告

 2010年西城区居家服务养老(助残)员招录公告




发布时间:2010-03-19

  依据《西城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西城区民政局 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城区财政局 西城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10年聘用居家服务养老(助残)员的通知》(西老办发〔2010〕1号)文件精神,西城区拟面向全区公开招录居家服务养老(助残)员,现将招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居家服务养老(助残)员应是本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养老(助残)事业;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责任心强,热心为老年人、残疾人服务,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四)女40岁及以上、男50岁及以上,女35岁及以上、男40岁及以上且失业一年以上,符合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
  同等条件下,具有下列条件的优先录用。1、具有居家养老服务实际工作经验。2、获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证书(有效期内)。3、具有大专以上社会工作专业和与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学历。4、居住在本街道或邻近街道。5、具有国家计算机一级证书或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技能、能熟练使用word、excel软件。
  二、招录名额
  2010年全区拟招录养老(助残)员者44名。
  其中:西长安街道5名;什刹海街道7名;新街口街道6名;金融街街道6名;月坛街道7名;展览路街道7名;德胜街道6名。
  三、居家服务养老(助残)员工作职责
  (一)宣传居家养老(助残)政策和相关规定;
  (二)对老年人、残疾人进行巡视探访,了解掌握老年人和残疾人需求信息;
  (三)收集、整理、汇总、反馈老年人和残疾人对服务单位、组织和签约服务商的服务质量评价信息;
  (四)完成养老(助残)券的发放、回收、结算工作;
  (五)完成老年人优待卡、高龄津贴的发放工作;
  (六)完成百岁老人补助医疗报销工作;
  (七)完成主管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聘用程序
  1、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到户籍所在街道的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进行报名,填写《2010年西城区居家服务养老(助残)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街道对报名人员进行严格审核,挑选出符合条件的人员。
  报名人员须由本人携带1寸免冠近照3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学历)证、求职证、再就业优惠证、低保证、职称证等证明报名条件和优先录用条件的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以上证件除非没有,请全部携带)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附在报名表后,户口簿只需复印本人页)。
  报名时间:2010年3月25日、26日、29日、30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西长安街街道  报名地点:西城区灵境胡同42号兆金大厦B座四层;联系人:李京  电话:66037212
  什刹海街道  报名地点:西城区德内大街272号404室;联系人:冉薇   电话:83223564
  新街口街道  报名地点:西城区西内大街128号新街口街道社保所职介窗口;联系人:刘平   电话:66002914
  金融街街道  报名地点: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07号金融街街道服务大厅1号窗口  联系人:朱国庆  电话:66219514
  月坛街道  报名地点:西城区三里河一区51号楼月坛街道社保所东大厅"公益性组织管理"窗口; 联系人:李昕  电话:51813832
  展览路街道  报名地点:西城区北营房中街33号二层安展劳务服务中心;联系人:刘海龙  电话:88382237
  德胜街道  报名地点:西城区教场口街9号院丙9号德胜街道公共服务大厅5号窗口;联系人:宋珩  电话:82060619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请于4月1日-4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笔试
  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到场考试。
  时间:2010年4月6日
  地点:西城区经济科学大学,西直门南草厂街22号(详细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范围:(1)基础知识和能力,包括逻辑推理、法律常识、时事及常用文体写作等。(2)专业知识和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北京市老年人权益保护条例》、《北京市老年人优待工作办法》、《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办法》的主要内容。(3)西城区基本区情。(4)西城区社区老龄工作的基本内容。
  3、面试、体检
  笔试后,区老龄办按笔试成绩确定并向街道推荐参加面试人员。由各街道负责通知面试。面试后,由街道依据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数与拟招录人数的比例为1: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4、认定、公示、录用
  区人力社保局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就业特困人员身份认定,并在社区公示。确认后,其所在街道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办理招工聘用备案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按西城区公益性就业岗位现行标准,工资为1300元/月。
  在聘用期内,居家服务养老(助残)员的人员经费和工资待遇按照《北京市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办法》(京财社[2009]703号)、《关于印发<北京市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安置就业特困人员专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办发[2009]7号)和《北京市西城区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资金管理办法》(西财社[2009]240号)、《西城区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管理办法》(西劳社发[2009]30号)的规定执行。


  西城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西  城  区  民  政  局
  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  城  区  财  政  局
  西 城 区 残 疾 人 联 合 会
  2010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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