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事项的决定》的要求,现就西城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事项决定如下:
一、西城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21年8月上旬开始进行,2021年11月,选出西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于2021年12月底前召开西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区人民政府领导人员、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区人民法院院长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根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西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440名,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45名。划分选区和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由区选举委员会决定。
三、依法设立区选举委员会,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主持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选举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办理选举的具体事务。区选举委员会在各街道和驻区部队共设立16个选举分会,作为区选举委员会的派出机构,负责指导辖区各选区的选举工作,办理区选举委员会委托和交办的工作事项。
区选举委员会办公室和选举委员会分会的组成人员由区选举委员会任命。
各选举分会分别设立办公室和相应工作机构,根据选区划分的情况,分别设立选区工作组,并在选举分会的领导下,办理本选区的具体事务。各选区工作组的负责人员,由区选举委员会授权各选举分会任命。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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