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记者王霄)记者日前获悉,全市首家“物业管理委员会”即将在广内率先成立,从而推动破解包括广安门北街20号院在内的一系列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难题的步伐。
5月2日,广安门北街20号院内,一则关于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的通知引起了小区业主们的围观和讨论,让居民们对小区今后的变化充满了期待。据了解,当天是广内街道专门设立的“物管会”集中宣传日,通过利用楼门宣传栏、社区通、入户发放《致居民的一封信》以及现场接受咨询等多种方式向居民们做宣传、讲政策,区房管局、区司法局等相关部门也在现场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居民问询。“咱们小区要成立‘物管会’了,以后我们这能更好地管起来了。”家住20号院A门的唐宗英阿姨收到社区工作人员上门递送来的《致居民的一封信》后高兴地说。
5月1日,《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经过前期一系列的调研筹备、宣传发动,次日,广内街道坚持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工作正式发布《关于西便门内社区广安门北街20号院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的通知》,组织协调指导组建广安门北街20号院物业管理委员会,旨在以物管会为核心,牵头解决该小区存在的一揽子历史遗留问题。
作为全区试点,该小区于1995年由六家产权单位集资建成,一方面,由于客观原因,此小区产权关系较为复杂,导致了上下水管线、电梯等基础设施老化问题。另一方面,从主观来说,由于未完成房改,造成责任主体不明确,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不清,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去年,广内街道就初步构建了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机制,成立了我区首家街道“物业联盟”,探索解决居民目前最迫切的物业服务管理难题。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内容,在《条例》通过后,广内街道就开始探索破解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有效途径,拟于5月中旬在西便门内社区广安门北街20号院筹备组建全市首家物业管理委员会,同时成立物管会临时党支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下一步,广内街道还将全程组织协调指导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广泛征集居民意见建议,积极协调、整合辖区资源,切实解决居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升群众获得感。
此前,区领导曾多次来到小区走访,询问居民们对于物业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对问题逐一梳理,解决居民身边最迫切的需求。针对居民多次反映的出行坡道比较陡的问题,社区在小区院内开展了改建设计方案的公示活动,广泛征求居民的意见建议,目前该坡道施工改造已经完成,切实解决了居民们的出行难题。
据了解,广安门北街20号楼物业管理委员会,拟由居民委员会代表、业主代表共11人组成。按照《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居民委员会代表担任,副主任由居民委员会指定一名业主代表担任,任期三年。通知贴出以后,符合条件的参选人员需按要求提交材料至社区居委会,由资格审核小组进行评定后,按照相关程序产生物管会委员。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将依照《条例》第三十四、第四十四、第五十二条相关规定,组织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事项,并推动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记者闻昭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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