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信息详情
电动自行车10月底结束过渡期 我区便民服务点增至13家


20210827_001_72548.jpg

       本网讯 日前,记者获悉,为进一步方便市民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方便群众一站式购车、登记及上牌,我区便民服务点增至13家。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于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中规定,本市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制度,没有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销售和登记上牌,对《条例》实施之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未经登记,且不在产品目录内的车辆,发放临时标识,并设置3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今年10月31日该过渡期将结束,随着过渡期截止日的日益临近,广大市民群众置换新车的需求释放较为集中。为避免市民在交通支(大)队非机动车登记站排队等候,交管部门建议市民优先选择电动自行车便民服务点办理登记上牌。同时,交管部门还特别提示: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时,需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登记申请表、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凭证、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记者闻昭文并摄



回到顶部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27号 邮编:100032
技术支持邮箱:work@bjxch.gov.cn
官方微信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