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信息详情
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问题处置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9-26

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9月17-9月24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餐饮单位9户,现将检查问题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兰马拉面馆(招牌名称:北京兰马拉面馆)

存在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三)项,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2.北京金麦达粮油食品店(招牌名称:瑞合居)

存在超范围经营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依据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给予警告处罚,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3.北京市新宏状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马连道店(招牌名称:宏状元)

存在进货查验记录不完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给予警告处罚,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4.北京一花一叶餐饮有限责任公司西城第五分店(招牌名称:一花一叶)

存在餐具清洗不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给予警告处罚,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5.北京金色芙蓉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金色芙蓉)

存在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依据第一百三十二条,给予警告处罚,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6.北京味美华峰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味美华峰)

存在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给予警告处罚,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7.北京好兄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晋大同)

存在进货未查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给予警告处罚,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8.北京瞳梦餐饮有限公司北京宣武门店(招牌名称:瞳.极牛烧肉酒馆)

存在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给予警告处罚,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9.北京川东情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川东情)

存在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容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给予警告处罚,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回到顶部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27号 邮编:100032
技术支持邮箱:work@bjxch.gov.cn
官方微信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