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2月16日-2月28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餐饮单位15户,现将检查问题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1. 北京川色川香餐厅(招牌名称:聚福源)
存在未保持环境场所整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罚,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2. 北京张万增小吃店 (招牌名称:沙县小吃)
存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存放在密闭的保洁设施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罚,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3. 河豚王子(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河豚王子)
存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存放在密闭的保洁设施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罚,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4. 北京麦达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京钻分公司(招牌名称:麦达人)
存在餐饮服务设施未按规定定期清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罚,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5. 北京楚畹园饮食有限责任公司(招牌名称:楚畹园)
存在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罚。
6. 北京汇南饭店(招牌名称:桔子水晶酒店)
存在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罚。
7. 北京王玉太缸瓦市卤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缸瓦市卤煮)
存在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公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十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罚。
8. 吉村幸助(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西单店
存在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行为,给予责令改正。
9. 北京一口鱼餐饮中心
存在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行为,给予责令改正。
10. 初音隐泉(北京)餐饮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
存在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行为,给予责令改正。
11. 北京雷龙经贸有限公司新街口分店
存在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行为,给予责令改正。
12. 北京觅食荟合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存在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行为,给予责令改正。
13. 北京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红莲南路餐厅
存在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行为,给予责令改正。
14. 北京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马连道餐厅
存在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行为,给予责令改正。
15. 北京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虎坊路厅
存在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行为,给予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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