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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问题处置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4-27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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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416-427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餐饮单位16户,现将检查问题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1. 北京京都国华酒楼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国华酒楼)

存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存放在密闭的保洁设施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罚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2. 北京意满轩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招牌名称:意满轩)

存在专间未设有空气消毒设施及独立空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罚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3. 北京湘渝小镇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渝特别)

存在未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罚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4. 北京宝林轩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牌名称:鑫塬新京菜)

存在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罚。

5. 北京轻风茶趣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西城区虎坊路分公司(招牌名称:酷猫茶饮)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罚。

6. 北京柿红院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柿红院)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罚。

7. 北京湘盛源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海泰食府)

存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罚。

8. 东经路庆丰包子铺(北京)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庆丰包子铺)

存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罚。

9. 北京兰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招牌名称:兰蛙)

存在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行为,给予责令改正。

10. 北京市天普缘酒楼(招牌名称:黄河宫)

存在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行为,给予责令改正。

11. 北京都品香饺子馆(招牌名称:李辣道)

存在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行为,给予责令改正。

12. 北京川鱼香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川鱼香)

存在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行为,给予责令改正。

13. 北京草原太阳小吃店(招牌名称:草原太阳)

存在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行为,给予责令改正。

14. 天山情缘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新疆饭庄(招牌名称:新疆饭庄)

存在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行为,给予责令改正。

15. 北京五泉山牛肉面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名称:五泉山)

存在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行为,给予责令改正。

16. 北京聚民缘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串串)

存在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行为,给予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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