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6月30日-7月14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餐饮单位8户,现将检查问题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1. 北京食韵坊餐饮有限公司
存在未保持环境场所整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2. 北京龙御餐饮有限公司
存在餐具使用前未清洗消毒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四)项,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责令改正,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3. 北京市西城区无名厨饭庄
存在未按规定遵守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责令改正。
4. 北京御粮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存在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5. 北京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新街口二号餐厅
存在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6. 北京翔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美味斋饭庄
存在未保持环境场所整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7. 北京翔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虎坊桥清华池浴池
存在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8. 北京万吉快餐有限公司
存在未按规定遵守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