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上午,西城区应急局邀请专业律师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专题培训。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是应急管理部第18号令,2026年2月1日正式施行,全面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规范执法、压实责任、防范事故的刚性依据。培训主要围绕新旧法修订、新增、删减内容,进行系统梳理,并针对行政执法活动中的重点问题进行针对性讲解和重点提示。
副局长张楠结合应急工作实际,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办法的重要意义。新《处罚办法》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范安全监管执法的重要制度支撑,也是推进依法治安、从严治安的具体举措。全体人员要站在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把办法学深、学透,真正做到懂法、守法、用法、严格执法。
二要聚焦主责主业,把办法要求落到执法全过程。要规范执法程序,严格落实立案、调查取证、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要求,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合法合规、经得起检验。要强化风险防控,把处罚与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预防结合起来,以执法促整改、以处罚压责任。
三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提升应急管理工作质效。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的执法检查力度。同时,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既敢于“亮剑”执法,又善于指导帮扶,不断提升西城区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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