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兰芳旧居
位于西城区什刹海街道护国寺街9号。院落大门位于东南角,门额上悬挂着邓小平同志亲笔书写的“梅兰芳纪念馆”匾额。一进大门,迎面是青砖灰瓦的大影壁,影壁前安放着梅兰芳先生的汉白玉半身塑像。倒座房为梅兰芳新建,为三明一暗,原为大客厅。二门内有一座木质小影壁。正房三间,面阔9.8米,进深8 米,为会客厅和书房。两侧耳房各二间,分做卧室和内书房。东西厢房各三间,面阔9.7 米,进深6 米。西侧另有一跨院,有西房数间。东厢房是饭厅和厨房,西厢房和跨院房屋为子女们和工作人员居住。此处为梅兰芳自1950 年起直至逝世的寓所。1983 年中宣部与国家计委批复将梅兰芳故居辟为纪念馆,并成立了梅兰芳纪念馆筹备组。1985 年7 月修缮工程竣工。1986 年10 月27 日“梅兰芳纪念馆”正式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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