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区生态环境局
机构职责
西城区生态环境局机构职责

西城区生态环境局机构职责



部门全称:北京市西城区生态环境局

简  称:区生态环境局

性  质:区政府工作部门

机构职能:西城区生态环境局是西城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能是:

(一)负责建立健全本区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生态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规划和意见,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本区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本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本区污染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监督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单位的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本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规模建议,参与提出生态环境项目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五)负责本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落实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防护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区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指导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七)负责本区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置。对废弃的放射源、放射性废物处置进行监督管理。

(八)负责本区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区政府委托,对本区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九)负责本区生态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开展本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的计划,并协调实施。组织落实清洁发展机制等相关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本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相关部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组织中央、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情况的整改落实。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本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宣传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三)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十四)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本区生态环境工作。

(十五)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承担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局  长:邓焕哲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鸭子桥路2939号  

邮  编:100055

电  话:010-66206461

电子邮件:hbjbwry@bjxch.gov.cn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27号 邮编:100032
技术支持邮箱:work@bjxch.gov.cn
官方微信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