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北京丰瑞平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何宇申请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我委受理后,已做出京西劳人仲字[2026]第2338-1号决定书。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该决定书,主要内容:本委审理申请人何宇与被申请人北京丰瑞平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资劳动争议一案中,何宇因身患严重疾病,身体状况恶劣,无法到庭参加仲裁活动。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如下:中止京西劳人仲字[2026]第2338号劳动争议一案审理。现通知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委领取决定书,逾期不到,决定书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北京市西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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