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北京乐学帮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张静瑶申请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我委受理后,依法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已做出京西劳人仲字[2026]第1607号裁决书。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该裁决书,主要内容:(一、确认北京乐学帮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与张静瑶于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至二〇二六年一月三十一日存在劳动关系;二、驳回张静瑶其他仲裁请求)现通知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委领取裁决书,逾期不到,裁决书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裁决不服,应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北京市西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7月22日
回到顶部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