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北京世纪洁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原琦山申请被申请人北京世纪洁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我委受理后,依法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已做出京西劳人仲字[2026]第3928号裁决书。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该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北京世纪洁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琦山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三万六千一百四十七元;二、驳回原琦山的仲裁申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此裁决不服,应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北京市西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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