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催 告 书
京西社稽催字〔2025〕第1155号
BHG(北京)百货有限公司:
本中心于2026年4月9日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不含医疗和生育)》(社稽限字〔2025〕第1155号),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欧艳丽补缴2014年1月至2014年2月期间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共计1238.78元(人民币大写:壹仟贰佰叁拾捌元柒角捌分)。但是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补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持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至我中心为欧艳丽补缴上述期间社会保险费。
你单位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中心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有权对上述催告内容进行陈述和申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联系人:娄珊 刘新颖
联系电话:66201696 66201689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0号3018室
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7月28日
回到顶部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