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李志微与被申请人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现已依法审理终结。因你公司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京西劳人仲字[2026]第2728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一、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李志微支付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至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工资五万六千四百四十六元六角七分;二、驳回李志微的其他申请请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北京市西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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