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催 告 书
京西社稽催字〔2026〕第197号
北京招金颐和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本中心于2026年5月20日向你单位邮寄送达了《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社稽限字〔2026〕第197号),责令你单位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蒋东山补缴2015年12月至2016年6月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共计7210.46元(人民币大写:柒仟贰佰壹拾元肆角陆分;此金额不含滞纳金,自2011年7月,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以实际缴费时社保窗口计算为准)。但是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补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持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至我中心为你单位职工蒋东山缴纳2015年12月至2016年6月期间应缴未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
你单位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中心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有权对上述催告内容进行陈述和申辩。
本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
联系人:赵志昊、时 佳
联系电话:66201719、66201709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0号3020室
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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