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木乐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江洪涛申请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或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上述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公司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间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等仲裁权利。本案定于2026年10月13日上午9点30分在本委第六仲裁庭开庭审理。你公司经依法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做出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北京市西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 8 月 17 日
注:1.如果被申请人为个人的,公告涉及当事人的内容,需应进行调整(下同)。
2. 公告中涉及用人单位名称的均使用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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