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西社稽退养字〔2026〕第025号
陈琪:
经核查,姓名:陈琪,社会保障号码:1324**********6122,于2009年1月至2023年7月期间多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85817元,大写捌万伍仟捌佰壹拾柒元整。我单位于2025年7月26日向您送达了《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您未按要求退回多享受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等规定,现责令您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
账户名称: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银行账号:01090374400120111019310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华安支行(联行号:313100000097)
附户银言:(陈琪)退回多享受养老待遇
社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赵志昊、时 佳 电话:010-66201719、66201709
社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0号3020室
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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