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西社稽退失字〔2026〕第027号
伍旭东:
经核查,伍旭东,社会保障号码:430822********5293,2022年3月至2022年6月缴纳了社会保险,同时领取了失业保险待遇,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3520元(大写:叁仟伍佰贰拾元整)。失业保险经办部门已于2024年9月2日向您公告送达了《失业保险待遇退还告知函》。您未按要求退回多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等规定,现责令您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
若对本决定持有异议,您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网上申请可以通过微信搜索“掌上复议”小程序在线提交申请材料),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账户名称: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银行账号:0200002909014487326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新街口支行(行号:029)
附 言:(伍旭东)退回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时 佳、赵志昊 联系电话:66201709、66201719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0号3020室
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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