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西城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部署,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北京市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认定机构及权限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符合西城区受理范围的,由西城区教育委员会认定。
二、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26年10月8日9:00至10月14日16:00。
2.体检结论有效期:体检结论日期在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0月22日(体检费用自理)之间,且须于“网上办理”材料复审结束(2026年10月22日16:00)前提交成功,方为有效。
3.网上审核及复审:2026年10月19日9:00至10月22日16:00(全程网办,若系统自动核验失败,须于10月22日16:00前完成相关材料的系统补充上传)。
4.人工复审截止:2026年10月22日16:30。
5.证书邮寄缴费截止:2026年10月23日13:00(逾期仅支持现场自取且不再支持领证方式变更)。
三、官方办理渠道
1.政策、公告查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bjxch.gov.cn)
2.认定报名、结果查询、材料补充上传(全程网办):
https://yuyuetz.bjtcc.org.cn/jszg/district.html
四、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
(一)受理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报本次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1.西城区户籍人员;
2.持有有效期内北京市西城区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注册地在西城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
4.西城区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
5.已在本市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居住地在西城区的港澳台居民,或持有由西城区公安分局签发,在有效期限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6.所在地在西城区的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具备《教师法》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4.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应当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机构体检合格。
6.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7.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8.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和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要求,认定机构将在作出认定结论前,通过政府部门核查的方式对申请人开展性侵及其他违法犯罪记录信息查询。核查到有相应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认定流程(全程网办)
本次认定实行全程网办,具体环节及要求如下:
认定流程为“体检—网上报名—网上办理—领取证书”
1.体检方式
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北京市指定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完成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机构名单、联系方式及体检标准详见附件《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名单及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已持有有效期内体检证明的申请人,无需重复体检。
2.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在规定报名时段内,通过电脑终端登录https://yuyuetz.bjtcc.org.cn/jszg/district.html,在弹出的页面点击“网上报名”跳转至教育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认定报名。报名填报时,须准确选择“北京市西城区教育委员会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确认点”。严格对照《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逐项完成信息填报、材料核对、申报提交等全流程操作。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下载。
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不能报名本次认定。
3.网上审核及复审
审核时段内申请人通过电脑终端登录https://yuyuetz.bjtcc.org.cn/jszg/district.html,在弹出的页面点击“结果查询”了解本人所符合的办理情形:
结果分三类处置:“审核通过”的可直接选择领证方式;“需网上复审”的须于10月22日16:00前上传补充材料;“审核不通过”的本次认定终止,异议可通过系统申诉。逾期未补材料的视为放弃认定。
4.领取证书
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自主选择邮寄或现场自取。邮寄默认EMS邮寄,邮费自理,邮寄物包含《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
选择现场自取证书的,申请人须按照报名网址https://yuyuetz.bjtcc.org.cn/jszg/district.html提示进行预约,提前在审核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凭领证通知及有效证件前往北京市西城区教育委员会南楼北侧一楼大厅(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165号)领取一本《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四)需上传的有关材料及注意事项
系统提示“需网上复审”,申请人须按情形对应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所有材料须清晰完整、真实有效:
1.身份及属地材料
(1)户籍证明
京籍申请人网上办理,需上传西城区户籍(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图片。西城区集体户口的,需上传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本人户籍页原件图片。
(2)西城区居住证
非京籍申请人网上办理,需上传在西城辖区内的居住证图片(可使用“京通”小程序截图电子居住证,或者提供由公安户籍派出所出具的加盖户口专用章的《北京市居住证确认单》原件图片)。
《北京市居住证》可通过“北京市居住证”微信公众号申领或到所居住辖区内派出所申领。
(3)学籍证明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需上传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未同步学信网学籍的在读研究生须上传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含入学时间、学制、预计毕业时间、是否全日制等,由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开具,二级学院证明无效)。
(4)现役军人证明
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需上传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图片,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京部队。
2.学历证明
(1)2002年(含)以后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注册的学历证书比对失败的,须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图片和“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2002年以前或其他未在系统注册的国内高等学历证书,须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军队院校学历证书(不含解放军第二、三、四军医大学及解放军艺术学院),须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图片和上述认证报告图片。
(4)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图片。
(5)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图片。
3.体检材料
《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由北京市指定的体检机构提供。申请人可联系相应体检机构获取纸质体检证明并上传证明所有页图片。
4.普通话材料
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图片。
5.其他材料
(1)2015年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考试类型须选“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并上传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全部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机构公章);成绩单无“教育实习”成绩的,还须上传《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同样加盖档案管理机构公章)。
(2)内地(大陆)申请人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须自行提交由香港、澳门或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需协助的可联系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6.重要提示
(1)申请人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将依据相关规定撤销其教师资格,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为个人人事档案重要材料,申请人须及时归档留存。
五、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补换发
认定机构为北京市西城区教育委员会或北京市宣武区教育委员会的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的补换发事宜(以证书上认定机构公章为准),请按照北京市教师资格网首页下方(https://www.bjtcc.org.cn/qtfw/zsysbl/)——证书服务—证书遗失补办中的相关文件要求准备材料,于2026年10月19日至10月22日(每日8:30—11:30,13:30—16:00)到北京市西城区教育委员会南楼北侧一楼大厅(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165号)完成现场办理(无需预约)。
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名单及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pdf
北京市西城区教育委员会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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