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天桥街道办事处
关于遴选天桥街道社会心理服务中心运营
项目服务商的公告
我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天桥街道社会心理服务中心运营项目服务商,诚邀具备相应资质和丰富从业经验的单位积极参与。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天桥街道社会心理服务中心运营项目
采购人: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天桥街道办事处
采购需求:择优选取一家中选单位,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街道社会心理服务中心运营管理项目。服务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每月举办1场心理科普知识宣传普及和服务体验活动;每月举办1场团体心理活动;进行个体心理辅导,形成个体辅导台账;进行社会心态预警与评估,形成不少于500人次评估档案;面向辖区社区工作者组织心理专项技能培训讲座,不少于48学时,不少于100人次;开通“快递小哥心理援助服务热线”,心理援助过程记录成册;面向各社区志愿者团队开展心理专项技能培训;定期根据居民需求建立新的社会心理健康档案,随访已建心理健康档案不少于100例;每月至少形成1篇社会心理服务典型案例。
项目报价:项目总金额不超过13万元
项目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7年合同期满
项目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天桥街道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10)83366076
邮 箱:wuyou01@bjxch.gov.cn
联系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服务商资格条件
1.具有法人身份:即取得国家合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5A级社会组织优先;
2.具有专业资质:即机构的业务范围包含具有从事社会心理服务的资质,如在机构名称、业务范围中包含有社会工作、社会心理、心理咨询、心理服务等内容;
3.具有专业团队:即机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具有从事社会心理服务的专业能力:经过系统心理学或社会工作教育并取得相关学位证书,或取得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满3年)、社会心理指导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能力证书;近3年有开展类似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的经历;
4.具有可持续服务能力:即机构已登记成立2年以上;
5.具有合法服务能力:近3年没有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通过相关系统查询显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
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西城区的有关规定;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
三、申请文件递交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17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本次采用非现场方式报名,有意愿参加且符合要求的鉴定机构填写“第四项 资质文件证明材料相关要求”中规定的相关文件,于规定时间内将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格式须为“xxx(申请单位全称)-社会心理服务中心运营项目”,并电话通知项目联系人。
如有需要,后续我单位会联系申请人邮寄上述纸质版报名资料原件。
四、资质文件证明材料相关要求(申请文件应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报价单(格式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质证明文件;
3.机构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情况介绍、资质证书、荣誉证书等;
4.相关业绩:近三年项目业绩;
5.服务方案。
我单位将从服务方案完善性、价格及相关业绩等方面开展评审工作,诚挚欢迎各单位参与。感谢对我单位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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