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催 告 书
京西社稽催字〔2025〕第1145号
北京艺中宝电子系统集成工程有限公司:
本中心于 2026年3月4日向你单位送达了《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不含医疗和生育)》(社稽限字〔2025〕第1145号),责令你单位自收到《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田卫国补缴2009年8月至2010年11月期间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39263.6元(人民币大写:叁万玖仟贰佰陆拾叁元陆角,如遇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此金额以办理补缴时社保系统计算为准)。但是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补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持《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至我中心为田卫国补缴2009年8月至2010年11月期间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
你单位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中心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有权对上述催告内容进行陈述和申辩。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特此告知
联系人:张鹏跃、赵志昊
联系电话:66201596、6620172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0号3019室
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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