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坛社保所做好2015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
2015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于9月正式启动。近年来随着居民医疗需求的提升、居民医保待遇增加以及城镇居民门诊报销制度的推出,医保基金支出压力持续增加。为确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持续发展,2015年起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将进行上调,人均调整幅度为60元。调整后城镇老年人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60元;学生儿童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160元;城镇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660元,残疾的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60元。
为做好此项工作,月坛社保所做到宣传、执行和服务三到位。一是宣传到位,通过社区报《人文月坛》刊登2015年缴费标准和相关问题解答,在“月坛政务通”上增加缴费标准等相关内容,并在各社区宣传栏张贴缴费标准多种途径告知地区参保人群;二是执行到位,社保所特别成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小组,工作人员将在参保期为居民做好相关政策的解答;三是服务到位,月坛社保所设立专门的咨询柜台并对外公布咨询电话,设专人接待咨询及接听来电,多种途径确保月坛地区参保居民合法利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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