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管理退休人员申请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办事指南
申请条件:1.已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并实行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2.本辖区户口3.符合清洁能源自采暖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 办理材料:1.自采暖补贴申请表2.申请人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北京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5.物业或社区出具的《核对证明》6.申请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原件及复印件(夫妻不在同一户口下:配偶是产权人或承租人的需提交双方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原件及复印件)7.房屋产权证或承租证原件及复印件8.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9.其他相关证明 办理地点:1.社会化管理户籍所在社区居委会 办理时间:1.每年9月20日-9月30日或次年3月10日至3月20日 联系电话:1.82060622;82060609;82060610 办理流程:提交材料→核对信息→初审及信息录入→上报材料→发放补贴→归档 办理依据:关于发布《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申领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的实施意见》和《实行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申领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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