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单位注销
事项名称:参保单位注销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3.《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申请条件:无需申请,营业执照注销通过与市监管局数据交换,如无欠费及参保人员,社保即自动注销;或者参保单位携带登记注册的发证机关出具注销证明到所属经办机构办理社保注销业务。
办理材料:无需申请,营业执照注销通过与市监管局数据交换,如无欠费及参保人员,社保即自动注销;或者参保单位携带登记注册的发证机关出具注销证明到所属经办机构办理社保注销业务。
办理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0号
办理机构: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收费标准:否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10)66007070
办理流程:单位如无欠费及参保人员,市监局办理完注销后数据推送至社保系统自动完成注销,或携带办理材料现场审核办理,即时办结。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