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公告
发布日期:2018-05-07 09:23
经查,在北京市西城区天宁寺前街24号楼1单元101号房屋北侧相邻处搭建有壹处房屋。此处房屋坐南朝北、砖混结构、无固定基础。房屋东西长20米、南北宽5.3米,建筑面积106平方米。上述壹处房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设。
请上述房屋的搭建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到本行政机关主张权利,接受调查。逾期无人主张权利或者未改正违法行为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报经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责成对上述房屋予以强制拆除。
上述房屋的搭建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接受调查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以上三项需加盖单位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等证明材料接受调查。
(相关权利人在公告期限届满前应自行清理存放于该处违法建设内的财物;逾期不清理的,造成的损失由相关权利人本人承担。)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天宁寺东里甲18号楼天宁寺执法队
联系人:刘东军 李岩 电 话:63262773
二〇一八年五月七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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